8月10日上午,李志强、鄢亮、谢颖秀、罗军四位领导前往大安区交警大队签订了关于合作开展交通事故调解的协议书,双方通过认真研究并充分讨论后认为,律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与交警配合在事故调解阶段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利于化解事故双方的矛盾,引导事故当事人以合法方式解决事故赔偿纠纷,促成事故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此,我所将每周一、三、五上午派律师前往大安区交警大队参与调解工作。这对树立我所专业形象、积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处理经验,提高事务所社会影响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2010年8月17日
(办公室: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