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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业分享|单位员工将大专文凭变造成本科文凭,是否犯罪?
2022-11-22

 

   一、由专科毕业证变造成为本科的毕业证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因此不涉及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刑法》对国家机关相关证明、公文的保护更全面、更严格,从保护对象来看不仅仅限于印章,还包括公文、证件,从禁止的手段来看既规制伪造、变造、买卖行为,还规制盗窃、抢夺、毁灭行为;而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类似保护仅仅限于伪造印章这一行为。将专科毕业证书伪造成为本科毕业证书,因为大学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国家机关,该行为属于伪造事业单位的证件,因此,尽管其伪造了证件和印章,但不能认定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二、若变造的本科证书具有对学校印章伪造,符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来看,该条款是为了规制假冒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进一步讲,就是使用假印章去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件、证件的行为,如果仅仅是喜爱雕刻而私刻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章,而没有任何使用行为,由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不构成该罪。为欺骗用人单位的,不管采取何种伪造印章的方式,都将会损害了学校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都将符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构成要件。

 

   三、伪造学校印章,但造成社会危害性低,适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此,应作如下理解:首先,某种行为本身已触犯刑法,符合犯罪构成;然而,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具体说来,任何行为只有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危害性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刑法则不规定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这种行为与不构成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属刑法调整范围,而后者则不具备犯罪构成后果要件,属一般违法行为,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调整。【观点来源:北大法宝评析案例:(2010)天法刑初字第961号】因此,把握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界定罪与非罪的关键因素之一。即该变造行为对用人单位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不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此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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